试用期规定 2025 最新解读,试用期时长、辞退赔偿等一文看懂
- 14 Apr, 2025

大家好,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小盛律师。
拿到心仪的Offer,签下劳动合同,看到“试用期”三个字,你是不是既有点小激动,又有点小忐忑?
- “试用期是不是公司想怎么拿捏都行?”
- “万一试用期被辞退了,是不是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?”
- “我想走人,是不是也得提前一个月说?”
……关于试用期的疑问真不少。
别急!试用期绝不是法律的“灰色地带”,更不是老板的“随心所欲期”。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着我们打工人的权益。今天,小盛律师就依据最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规定,给大家掰扯清楚试用期的那些事儿。
试用期不是“想设就设”,时长有讲究!
首先得明确,试用期不能独立存在,它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,并且双方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。如果只签了个“试用期协议”,没签正式劳动合同,那这个试用期很可能就是无效的!
而且,试用期不是老板拍脑袋决定的,它的最长时限和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直接挂钩的。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:
-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个月。
- 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,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2个月。
- 要是签了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那试用期最长也不能超过6个月。
- 如果你的合同期少于3个月,或者干脆是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,那根本就不能约定试用期!
还有一点很重要:同一家单位,同一个岗位,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! 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了又回来,只要还是干原来的活儿,就不能再设试用期了。
试用期工资打折?底线在哪里?
确实,很多公司试用期工资会比转正后低一些,但这个“打折”可不能没底线。法律规定,试用期你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%,并且绝对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哪个标准高,就按哪个来!所以,如果老板给你画的“试用期大饼”薪资低得离谱,可要当心了!
“试用期不合格”就能随便辞退?有补偿吗?
这绝对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,也是误区最多的地方!很多老板甚至员工都以为,试用期就是“双向自由选择”,公司觉得你不合适就能让你随时走人,还不用给补偿。大错特错!
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,同样需要合法的理由和依据。公司如果想在试用期因为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而辞退你,必须满足几个条件:
- 有明确的录用条件: 这个条件应该在你入职前就明确告知你,比如写在招聘要求里、录用通知书上,或者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说明中。不能事后随便找理由。
- 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: 公司需要拿出具体的、客观的证据,证明你在试用期内的表现确实达不到先前约定的录用标准。比如,有明确记录的考核不合格、未能完成合理的工作任务等。不能仅凭老板的主观感觉“我觉得你不行”。
- 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决定并通知你: 一旦过了试用期,就不能再以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”为由辞退了。
那么,补偿呢?如果公司确实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,并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,这种情况下,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(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N)。
但是!哈哈,但是要来了,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,或者以其他非法定理由(比如觉得你太贵、找到更便宜的人、或者纯粹看你不顺眼等)在试用期辞退你,这就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!
这种情况下,你有两个选择: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(恢复工作),要么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。这个赔偿金可不是 N,而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(也就是2N)!
所以,试用期被辞退,别自认倒霉,先问问公司理由是什么?证据在哪里?如果觉得不合法,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!
试用期想走人,要提前多久打招呼?
试用期不仅公司在考察你,你也在考察公司。如果你觉得这家公司不适合,或者有更好的发展机会,想在试用期内离职,法律也给了你相对宽松的条件。你只需要提前3天,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。不需要提前30天!到期后,公司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,并结清工资。
小盛律师划重点
总而言之,试用期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它的时长、工资、解除条件、离职程序都有明确规定。记住,试用期内被辞退不一定没补偿,关键看理由合不合法、证据足不足;而你想离职,提前3天书面通知就够了。
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试用期,无论你是求职者还是在职者,都能做到心中有数,从容应对。
我是小盛律师,懂法,让你在职场更有底气! 如果你遇到了试用期相关的纠纷,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随时咨询。觉得有用的话,也请分享给更多朋友吧!